发布日期:2025-03-08 21:55点击次数:126
近期,怀宁县金拱镇加大农业主体示范创建力度,精心组织县级示范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工作,借以推动全镇农业主体规范发展,更好地服务于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。
金拱镇政府按照《怀宁县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、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和创建标准》,扩大政策宣传和动员,鼓励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自主提出示范申请,要求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严把审核关,督导各申报主体认真准备和如实提供相关材料,认真考评各申报主体2024年经营状况,择优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。县农业农村局审查申报材料和现场考评通过后,对公示无异议的主体命名县级示范家庭农场、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。
据了解,参加示范评选的农民合作社、家庭农场要求在镇域内影响力较大、示范带动作用较强,年度经营状况考评为优秀,管理及财务规范,建立并有效实施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、农业安全生产制度,没有发生生产(质量)安全事故、环境污染、损害成员利益等不良社会影响,未拖欠土地租金和农民工工资,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农业经营主体及其负责人征信良好,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、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人员。
截止目前,金拱镇示范农业主体创建工作成效明显,拥有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,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家,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,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家,县级示范家庭农场4家,这些示范主体正发挥着榜样作用,有力带动全镇农业主体向好发展。
(张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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